騎樓

 













1.



設置於建築物騎樓內或騎樓版下之側懸式或懸吊式招牌,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3(C1)公尺,厚度不得超過50公分。



2.



設置於建築物騎樓柱面四周,不得突出柱面超過30公分,騎樓淨寬應達2.5公尺以上。



3.



設置於騎樓內側牆面之正面式招牌廣告,不得突出騎樓內側牆面超過15公分,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2.1(C2)公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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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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