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側懸式招牌
1. | 縱長(A或A1)超過6公尺者,應事先申請雜項執照。 |
2. | 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3公尺(D1),不得突出建築牆(柱)面超過1.5公尺(B+C或B1+C1)。但位於車道上方者,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4.6公尺(D),上端不得高於建築物簷口底面或女兒牆。 |
3. | 厚度不得超過50公分(E或E1)。 |

1. | 縱長(A或A1)超過6公尺者,應事先申請雜項執照。 |
2. | 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3公尺(D1),不得突出建築牆(柱)面超過1.5公尺(B+C或B1+C1)。但位於車道上方者,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4.6公尺(D),上端不得高於建築物簷口底面或女兒牆。 |
3. | 厚度不得超過50公分(E或E1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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